声 明
根据“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法》[2001]134号,实行备案管理的建筑工程材料目录(第一批)1.水泥;2.建筑钢材;3.墙体材料(建筑砌块、空心砖、各类保温墙板);4.建筑门窗(含门窗用型材及配件);5.防水材料(卷材、涂料、堵漏材料);6.用水器具及塑料管材、管件;7.建筑涂料、建筑胶粘剂、混凝土外加剂;8.散热器;9.建筑装饰材料(石材、瓷砖);10.建筑扣件。”
崔申牌机房专用珍珠岩吸声板不实行备案,请拨打北京市建委备案标专用电话:
010-63980138/63951166-5105核实。
本公司2007-06-14